法律

拍案说保险之五

  交通事故赔付须合法驾驶

  [案例之一]

  王某1997年11月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2003年9月驾驶“昌河“牌小客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与一辆大货车追尾,不幸当场死亡。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王某负全部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其受益人可以申请保险金10万元。接到王某受益人的索赔申请后,保险公司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王某持有效驾驶执照并且驾驶的是有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且非酒后驾驶。保险公司向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赔付保险金10万元。

  [案例之二]

  李某于1998年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2003年7月驾车在河北省某立交桥出口处发生车祸并死亡。按照该保险的保险责任,其受益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12万元并可以要求退还李某所交的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李某家属提供的是虚假的驾驶证。李某本人从未考取过驾驶证。根据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无照驾驶导致李某身故,保险公司有权拒付保险金。因此,保险公司向李某的受益人发出了拒付保险金的通知书,对保险合同做正常退保处理,向其受益人支付退保金3000余元。

  点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入有车族的行列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