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弹窗广告,须一键关闭

  解读: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广告法修订草案规定,互联网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同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网络弹窗广告及垃圾广告,将得以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