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涉外结婚材料有哪些

  一、涉外结婚材料有哪些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3)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可证明其身份和国籍的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具备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九条

  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二、涉外结婚要办理什么手续

  涉外结婚手续为:外国公民持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等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