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预告登记不办理的后果

  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开发商可能二次出售。最好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的设立,是为保障将来的房屋所有权转移能够顺利发生。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由此可见,预告登记之后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但会对后来发生的房屋所有权的处分行为有对抗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您与开发商办理预告登记后,未经过您的同意,开发商即使将该套房屋再出售给他人,也无法与他人办理转移登记,从而保障了您的合法权益。

  证明的依据: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的机构申请预告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的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2、预购商品房抵押的预告登记,是预告登记的义务人(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完成了商品房的转移登记;

  3、现房的转让和抵押本来从房屋转让合同或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就可以办理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只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原因,一时无法或不打算立即办理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这才需要以预告登记来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因此,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上约定某一天作为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则应从协议所约定的一天起算。如果没有对此进行约定,则起算时间就是物权协议签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