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形资产拍卖的要素及资产经营的方式

  拍卖就是关于资产的管理,那么高校的一些资产经营的主要方式的问题,与及在经营是的方式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进行无形资产拍卖的时候,我们想要获得成功,那么首先必须要考虑清楚其中的要素问题。

  拍卖要素:

  垄断性

  一项无形资产是否具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垄断性权利是衡量该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因素,该垄断性权利的地域性效力越广、时间效力越长,则该无形资产也相应地具备较高的价值。尽管垄断有种种的不是,但对于经营者而言,能获得垄断地位,它所带来的独占性收益无疑是各行各业普遍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

  稀缺性

  一般来说,同文物艺术品等其他领域的拍品一样,越是稀缺的无形资产,则具有更好的市场竞争力。非稀缺的、可模仿的普通资源是很难为企业创造持续竞争优势的。

  获利性。

  从竞买人的角度分析,以较高的价格购买无形资产的一个重要动机则是为了盈利、资产增值。因此,当一项无形资产具备获利的可能性,而且在较短时间内就能见到效益,实现增值目的,那么该项无形资产就会受到竞买人的青睐。相反,虽然无形资产具有收益的可能性,但需要较长时间的验证或是需要花费额外的投入,这种无形资产拍卖的难度就较大,拍卖成功的可能性就小。这也要求拍卖公司在接受委托时一定要结合市场,对其获利性做一合理判断,科学地协商确定保留价,保障拍卖的顺利实施。

  保留价

  从近期许多无形资产拍卖未成功的实例来看,其重要原因就是无形资产的定价超过了竞买人的心理预期,无形资产的定价往往难以一般价值规律为依据,委托人也较容易夸大无形资产的价值,不能理性确定保留价,导致无形资产价格对竞买人不具有吸引力。无形资产价格的吸引力是指买家支付对价、获得该项无形资产后能同时获得获利的空间,没有获利空间的定价对任何竞买人都不会产生吸引力。因此,保留价的确定一定要考虑该项无形资产转移到买家后,买家是否能够比较方便地收回成本、盈利。合理制定保留价,力争做到价格与无形资产的价值相符。

  经营方式:

  一是主辅分离盘活资产。

  这里所指的“主辅分离”,意即在过去“非转经”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即将校办产业、后勤部门和其它服务组织从高校母体中分离出去,改“非转经”为“非转权”(即产权分离)。这样一方面有利于突出学校教学、科研的主体活动,不断优化和提升办学的主体条件,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高校“大而全”、“内循环”的现象。另一方面,则是将原属于学校的这一部分专门资产的产权独立分离出来,变“事业制度下的附属资产”为“产业条件下的经营资产”,建立专门主要为高校服务的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进行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达到确权、优化、盘活资产的目的,使两种不同形态的资产运动按各自的运作规律进行。即便是暂时统一在“一张皮”之下,这两种资产的分离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是采用“孵化”办法,加大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力度,尤其要对学校科技力量、知识产权转化为研发能力和潜在竞争力,转化为生产能力、市场潜力进行深入的研究。

  高校的资产投入经过日积月累和不断提炼,其资产的潜在增值能力是巨大的,但要将其部分资产简单地转化为经营性资产,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浪费、流失、低效。如何在满足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的前提下,将科技思想转化为市场潜能,将研发能力转化为生产潜能,将知识产权转化为市场价值,需要一种特殊的机制和组织形式。在一定形式的园区或组织下进行“孵化”,已被证明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这也是高校资产经营的一种特殊方法和制度,值得深入研究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