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重金求子广告现椰城引发街头巷议,原是诈骗陷阱

  冒充央视诈骗10余万元

  儋州两男子以“非常6+1”栏目的名义流窜保亭诈骗落网

  儋州两男子以中央电视台“非常6+1”栏目的名义在网上群发中奖短信,信以为真的“中奖者”拨打其提供的“咨询电话”,两骗子即以“中奖者”要缴纳保险金和个人所得税为由,诈骗了10余万元。日前,流窜作案的两人被例行检查的保亭警方逮个正着。

  3月20日上午,保亭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副所长杜尚玲带领所内民警,对县城某宾馆例行检查旅客入住登记情况时,发现符某、符某某二人形迹可疑。民警立即对俩人进行盘查,同时从宾馆的登记信息上查到符某等登记入住使用的身份证并非本人身份证。警方马上到符某等二人开的405房间进行检查,发现房间内有手提电脑、8张手机卡以及5部手机,另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等二十多张银行卡。

  经审讯,符某、符某某如实交待了他们在全国多个市县及在保亭进行网络诈骗。他们利用手提电脑上网,在网上群发中奖飞信,称对方中了“非常6+1”的大奖(一等奖价值约10余万,二等奖58000元,三等奖38000元),并让对方拨打他们提供的“咨询电话”,并提供一个域名含中央电视台的网址。

  当信以为真的“中奖者”真的打来电话咨询的时候,再由其中一人接听电话,让对方缴纳1680元(二等奖为例)的保险金,打到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上。一些上当受骗的“中奖者”见钱打过来却没有消息之后,再次拨打“咨询电话”,俩人趁机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由,再次诈骗“中奖者”。

  经警方调查,符某、符某某今年都28岁,海南儋州人,初中文化,没有正当职业。他们手上的20余张银行卡都是他们从网上购买用于实施诈骗的,银行卡上金额合计约有10余万元。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符某、符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接到电话说银行卡莫名被“消费”,提供的“咨询电话”说“消费”是事实,让“报警”。诈骗分子冒充警方诈骗,“安全账户”一点不安全。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教您应对冒充警方电话诈骗。

  3月2日,海口的赵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说她的银联卡在当天上午11时45分在海口市国美电器城国贸店消费8940元。赵女士马上拨通了其提示的那个咨询电话,在被告知银联卡消费8940元是事实后,她又打通了该电话提供的一个“报警”电话,一个自称是海口市公安局金融犯罪调查科“民警”在电话中告诉赵女士,为了保护她的个人财产,需要对其名下所有账户进行冻结,让她迅速将账户上的所有资金转到其提供的一个“安全账户”。赵女士这才知道差点被骗。

  海口市公安局提醒您: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在接到来历不明的电话要及时求助警方,不可轻易将钱转汇给连面都没见过的人员或单位。(

  30日,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近段时间出现了犯罪分子利用电话冒充警方实施诈骗的案列,市民如遇该种情况应提高警惕,及时报警。

  案情回放:被实施电话诈骗险上当

  2010年3月2日中午12时,赵女士的手机接到一陌生而奇特号码打来的电话,电话接通后是电话语音系统的消费提示:“您的银联卡于3月2日上午11时45分在海口市国美电器城国贸店消费8940元,身份已确认成功,如有疑问请拨打银联咨询电话:010-68899245”。

  接到电话后的赵女士着实被这突如其来的电话吓了一跳,顾不得多想就拨通了语音系统提供的银联咨询电话,接听电话后是很专业的女声:“您好,这里是北京银联咨询总部,有什么可以帮您?”“我刚才接到电话说我的银联卡被消费了8940元,可是我压根就没有消费过,我想问一下这是怎么回事?”赵女士说道。电话那头又说道:“女士您先别着急,我们现在需要核实一下您的个人信息,请告诉我您的姓名、身份证及手机号码,我马上就帮您核实。”

  当赵女士逐一将以上信息告诉对方后,听筒中传来了敲击键盘的声音,不一会,银联的服务人员有了回应:“赵女士,您好!我这边已经帮您核实过,您确实有该笔消费,使用的是建设银行的信用卡。”“建行的信用卡?我根本就没有办理过建行的卡,更不可能用卡消费!”听到服务人员的回复后,赵女士惊讶之余不免有些气愤。银联的服务人员赶忙又说:“赵女士,根据我们这边查到的信息,您的卡确实是经过身份确认于09年的4月1日开通的,开通的当天就有56万元汇入卡内,次日又被提走。”

  由于09年3月末,赵女士身份证确实丢失过,也不曾在报纸上登过公告,此时的她更加紧张也对银联服务人员的话深信不疑了。“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赵女士赶忙问。“赵小姐,鉴于这种情况,我们怀疑您的个人信息可能已经泄漏,建议您尽快报警,我现在为您提供一个海口市公安局金融犯罪调查科的电话:62091577,请您尽快拨打。”挂了电话,赵女士按照银联服务人员提供的电话拨了过去,对方是一名男士接的电话:“我这里是海口市公安局金融犯罪调查科,您有什么事?”“我要报案。”赵女士再次向这位男警官详细叙述了自己的情况。

  男警官在听完赵女士的情况后说:“赵女士,您好!就您刚才描述,您的个人信息可能存在被盗用的情况,有人使用您的信息开立帐户,进行恶意消费及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这对您十分不利,严重的还可能要追究您的刑事责任,您需要配合我们的工作做一个简单的询问笔录。”“好的”赵女士连忙应到。男警官在询问了赵女士的基本情况后,说道:“赵女士,为了保护您的个人财产不受损失,我们必须要对您名下的所有账户进行冻结,请您配合警方的工作,迅速将您账户上的所有资金转移到以下这个帐号460100XXXXXXXXXXX。”直到此时,赵女士才幡然醒悟,原来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利用手机冒充警方”实施的诈骗犯罪。

  警方揭秘:实施诈骗四步曲

  第一步:诈骗分子先用经手机改号软件或网络虚拟号码随机拨通事主的手机号码,电话接通后事主会听到语音系统的提示:宣称事主的某行银联卡于某月某日在某处消费且身份已经确认成功,并留下所谓的银联咨询电话。事主一般会否认或表示怀疑,大多数事主会不假思索的拨打语音系统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第二步:事主在拨通所谓银联咨询电话后,在“银联工作人员”的“热心协助”下,事主的身份和“消费事实”会得到进一步的确认,更会被告知事主的该银联卡涉及到大笔资金的转入和转出,很有可能已经被人利用实施洗钱犯罪,建议事主马上报警且提供所谓海口市金融犯罪调查科的电话。

  第三步:事主如按照“银联工作人员”提供的“报警电话”拨打电话,接听电话的会是一名自称是“海口市公安局金融犯罪调查科”的民警详细询问事主的身份证、银行资料等,并称经调查发现事主的资料确实被盗用实施恶意消费和洗钱的犯罪行为,同时警告事主如不尽快制止,事主将会被连带追究刑事责任。此时事主往往会因怕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乖乖就范。为了让事主“入局更深”,还会警告事主一定不要将此事件告诉身边的任何人,以防打草惊蛇,给警方的下一步侦查工作造成障碍,随后所谓的“公安人员”会以保护事主财产为由提供一个“安全账号”,要求事主将名下的所有资金转入该账号。

  第四步:一些事主此时已完全相信了诈骗者的话,按照“警方”提供的提示一步一步将现款通过ATM机转入了对方提供的指定“安全账号”,诈骗人员则迅速在异地取款,等事主再去查询时,才发现上当被骗。

  警方提醒:电话诈骗万变不离其宗,小心防范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1、海口市公安局并无“金融犯罪调查科”这样一个机构;2、公安机关在办案时会遵循正规的法律程序,不会在电话中要求受害人转移银行存款。3、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不要因对方自称是“执法人员”就轻易相信。犯罪分子在作案中多使用网络虚拟号码,市民只要通过回拨骗子的电话,便可识破骗局。4、犯罪分子实施此类电话诈骗往往是随机选取手机号码进行拨打,市民在接到来历不明的电话要及时求助家人和朋友,向就近的派出所报案或直接拨打110报警,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决不可轻易将钱转汇给连面都没见过的人员或单位。5、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要时刻提防个人信息的外泄。

  法律知识:电话诈骗达到一定数额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对诈骗罪是这样定义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国电信‘停机通知’:亲爱的用户您好,您的电话已经欠费2000元,将被停机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午13:30,赵女士午觉正酣,忽然被一阵电话铃声叫醒,急忙抓起电话,就听到如上声音。赵女士奇怪得很,刚想拨回去问个究竟,却发现来电显示是空的。

  据了解,近段时间,很多家庭固定电话常常接到此类“停机通知”,严重打扰了人们的生活。记者就此事拨通了中国电信客服电话“10000”号人工服务台,话务员说,这种电话并不是中国电信打出去的,而是一种诈骗行为,常常通过回拨对方提供的某个电话号码,或者让你提供银行账号等手段来诈骗消费者钱财。话务员还说,因为这些电话常常是虚拟号码,现在还没有办法屏蔽掉。现中国电信已将此类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备案,但目前还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在此警方提醒:市民对这类号码须提高警惕性,注意核实,不要上当受骗。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近日一则“重金求子”广告惊现椰城,一时成为街头巷尾市民的话题。

  “重金求子本广告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女士已交100万保证金,如有违约由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王×,29岁,丰满迷人,嫁夫富豪,意外致残,失生育能力,为继庞大家业,经协商,特寻异地品正健康男士,圆我母亲梦,同时享受女人快乐,通话满意,速汇定金,飞你处见面,有孕重酬(本人亲谈,非诚勿扰)。联系电话:1375573××××。”

  3月18日,当记者路过海口市南海大道、新港路时,无意中在路边的电线杆上发现了这则“重金求子”的广告,广告吸引了不少好奇市民驻足观看议论。

  当天下午,记者通过“114”查询广告上提到的×××律师事务所,被告知“无登记”。随后,记者拨打广告上提供的联系电话,却发现是外地手机,声音甜美的一年轻女子接了电话,并自称她就是广告中的“王×”。她称,对方必须身体健康,在相处期间不吸烟,不喝酒,接着,还要求了解记者本人的基本情况。对此,记者简单地介绍了自己的年龄、身高和职业及现在所处区域。王×表示,记者的条件非常符合她的要求,但是为了证明男方的诚意,须预付600元的诚信金,待律师收到款后将安排她本人坐飞机到记者所在地会面,见面后如果满意的话,将预支10万元定金给记者,并签订“重金求子”合约,时间三个月,期间双方可有肌肤之亲,待确认怀孕成功后,再支付余下的90万元,然后双方自动解除关系,互不往来。当记者询问她是何人?为什么非要找异地的男子和索要汇款账号时,王×仅回答她现在在江西南昌,并迅速挂断了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时,电话始终处在通话中。

  抱着对“重金求子”广告的质疑,记者终于在江西省南昌市查询到了广告中所说的×××律师事务所(0791—64×××××),并去电求证。×××律师事务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天底下有这么好的事吗?况且律师事务所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样的代理,这纯粹是子虚乌有。

  据我省的有关法律专家和律师称,该广告如果是虚假的,在民事上构成欺诈行为;在刑事上如果实施了诈骗,将构成诈骗罪。此外,大肆张贴和散发虚假广告,还将触犯广告法。最后,建议市民不要轻意相信街头广告,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