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网络违法弹窗广告“满网飞”
前不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整治网络弹窗”专题座谈会,专项研究治理网络弹窗乱象,并启动了“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弹窗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木马病毒、诈骗信息等非法弹窗行为。
时下,点击各大网站,各种五彩缤纷的在线广告就会像彩蝶般在消费者眼前飘来飘去。图文并茂的网络广告的确能让消费者怦然心动,也能使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货比三家”。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弹窗广告已涵盖网站、网页游戏及播放器在内的绝大部分互联网产品,成为网上信息传播和产品推广的重要方式。与此同时,网络弹窗广告泛滥,传播有害信息的现象也非常普遍。
随着电子商务、电子贸易迅猛发展,网上购物、网上交易不断发展,这一领域虚假广告宣传的现象大量涌现。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企业利用消费者对于网上购物、网络交易的猎奇心理,发布虚假、夸大的广告信息,以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有的企业则利用网络经营的特殊技术,隐蔽从事骗购骗销活动,以达到敛财目的。在网上铺天盖地的广告中,夹杂着许多违规和违反社会公德的广告信息,如有一家网站竟然向网民传授如何自杀的“指南”和要领,另一家网站竟然发布出卖枪支弹药的广告。
由于技术层面的原因,执法部门对于网络弹窗广告的监控无法像对传统媒体那样方便自如,网络广告的监管还不成熟。一些网络广告经营商为了迎合商家的需要,发布广告的内容大都以客户所提供的内容为准,明知其有虚假的内容也不提出异议,造成虚假网络广告“满网飞”。
尽管有关部门此前对网络弹窗广告也进行过多次治理,但问题仍突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专项行动重点要督促网站落实主体责任,既包括对网络弹窗广告的内容把关也包括行为规范。在内容把关方面,严禁传播淫秽色情低俗信息、虚假诈骗信息、木马病毒恶意插件以及违规发布的新闻信息等。行为规范方面包括,软件弹窗广告必须在其标题栏区域显示该软件名称;禁止弹窗软件在用户无操作的情况下,自动打开广告页面;确保一键关停,具有网络弹窗功能的软件,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关闭按钮和通道;控制数量和位置,网络弹窗不得过多过滥,影响网民上网体验。
由于网络是一个特殊的领域,存在着“多头管理”的盲区,网站主体、授权发布者主体以及代理者主体都涉及网络监管范围之内,尤其是对造成影响的行为确定责任人难以界定,必须通过多种手段进行管理,才能对各种主体进行有效监控。目前,在网络弹窗广告的监管方面仍存在着一些法律上的空白和缺陷,因此,尽快制定网络广告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弥补漏洞,才能为监管部门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支持,加大对网络违法弹窗广告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