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1、属于其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受理了离婚诉讼之后,其实最终不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这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离婚标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