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北京控烟从严,还要看《广告法》脸色

  在前一段时间,关于控烟的两条新闻引起了很大的影响,在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社会普遍认为,送审稿一旦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成为国家层面最严控烟条例。在11月2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几经易稿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协议宣布自明年6月1日起,北京市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对于这些控烟的利好消息,业内专家在感到欣慰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约300万人因抽烟而死,吸烟对人体有害,长期吸烟易导致癌症,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心脏病,消化性溃疡等生理疾病,而且也不利于他人身体健康,长期吸烟者的肺癌发病率比不吸烟者高10-20倍,喉癌发病率高6-10倍,冠心病发病率高2-3倍,循环系统发病率高3倍,气管炎发病率高2-8倍。所以,实施控烟是非常有必要的。

  送审稿给中国控烟“补课”

  被称作“史上最严控烟条例”的送审稿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起草。起草专家之一、中国政法大学王某某教授说:“严,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送审稿第10条明确提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第11条则规定,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也全面禁烟。

  送审稿对烟草广告实行零容忍。第25条明确规定,“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这也是迄今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最为接近的表述。

  第20条规定,烟草制品生产者应当在烟草制品包装上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文字和图形警示,向公众警示教育烟草烟雾危害。其中,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小于包装面积的1/2。

  执行困难

  控烟措施是非常难以执行,根本就是执行难以到位,是控烟工作面临的困境,而且也缺乏基本的具体的惩罚细则,无法对违反者进行行之有效的责罚,加之惩罚力度偏低,执法主体模糊,人员数量有限等客观原因,控烟执法面临非常大的执法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