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种子公司煤矿五井“5.11”瓦斯爆炸重大伤亡事故
2001年5月16日20分,位于七台河市的黑龙江省种子公司煤矿五井,发生一起瓦斯爆炸重大伤亡事故,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22.5万元。
一、事故经过及抢险救灾
2001年5月11日四点班,井下出勤27人,开完班前会四点钟工人相继入井。大约在16时20分,地面翻车工发现主井冒出一股黑烟,随即办公室接到井下电工打来电话,说:“左部发生瓦斯爆炸……”。矿长立即报告市煤炭局矿山救护队请求救援。16时40分,井下有22名工人相继升井脱险,5名工人遇难。经过全力抢险,5名遇难工人和尸体于当日午夜全部升井。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造成这起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左五片下山掘进工作面停风长达16小时,造成瓦斯积聚,工人入井后在瓦检员未检测瓦斯的情况下,开启风机将积聚在工作面的瓦斯沿下山出口吹至平巷;推车工往里推车时将下山出口处的煤电钻动力线接头刮断,造成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二)主要原因
1、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一是未以风定产,井下多头作业,风量严重不足。二是安全工作喊的多,缺少具体措施。三是为求产量、求效益,不顾煤炭部门的停产指令,违章指挥、冒险蛮干。四是明知多头作业不符合煤矿安全规定,继续违章作业。五是劳动组织不合理,工作面单班作业,长期以来停工就停风。
2、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不力,局部通风不可靠。一是矿井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测风,明知风量不足却用局扇供风进行采煤。二是未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检员配备不足,检测瓦斯滞后,交接班不在井下现场。三是没有停送风制度,井下风机随意停开,停风不停电,没有排放瓦斯措施。
3、矿井电气严重失爆,“鸡爪子”问题长期不认真解决。
4、技术管理不到位,无规程作业现象严重。
一是矿井没有配强技术管理人员,现有的技术管理人员只经过短期培训,水平低、能力差,不能有效指导安排安全生产。二是技术管理人员规程观念淡薄,工作不负责任,随意无规程作业。
5、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一是没有落实工作面先查瓦斯后作业的规定,不查瓦斯就进入作业场所作业。二是瓦检员身兼多职,既要检测瓦斯,又要安排当班生产,导致瓦检制度无法落实。三是场、矿领导只强调加强安全管理,注意安全,未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四是井下多头作业仅一名瓦检员兼班长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现场管理不到位。
6、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素质低,长期不查瓦斯随意停送风,违章作业不能发现和制止。
7、采煤方法不合理,井下多处花垛式局扇采煤。
8、安全监督检查不深入、不认真。未能及时制止局扇采煤及工作在单班作业、长时间停风、随意送风等违章开采、违章作业等问题,导致该矿井局扇采煤未得到及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