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某钢铁公司制氧机燃爆事故

  2000年8月21日零时10分,国内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1号1500立方米制氧机发生燃爆,死亡22人,伤24人,其中重伤7人,部分厂房坍塌,部分设备受损,直接财产损失320多万元。

  事故主要原因是公司1号1500立方米室内制氧机燃爆事故现场,因同时具备助燃物、可燃物及着火源三要素,酿成燃爆事故。其中,助燃物为排放液氧所造成的富氧空气;可燃物为膨胀机、空压机油箱的油雾及油;着火源为1号空压机电机油浸纸动力电缆端头爬电,在富氧环境中产生火花,引燃油浸纸。液氧排放操作不当,空分工排放液氧时操作不当,排放速度过快,造成检修现场氧气浓度过大又来不及散发,形成富氧状态,直接为燃爆造成一个要素。另外。设备老化、超期服役,工艺装备落后;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安全教育内容有欠缺,也是造成事故的客观和深层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