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电厂重油罐闷爆火灾事故

  (一)事故经过

  ××年×月×日,××电厂重油库2号重油罐发生闷爆的火灾事故。先是似防爆门的破裂声,经2秒钟左右,发生较大的闷爆声。事发后,约2分钟该厂两辆消防车到达出事地点,对2号重油罐喷水灭火。随之,外单位的消防车共六辆先后到厂进行灭火。由于消防力量较强,消防水压力充足,现场消火指挥得当,于当天11时,2号重油罐的烟雾全部消火。

  (二)2号油罐损坏状况

  事故后经查,2号重油罐罐体变形,罐顶开裂、塌斜,基础完好。此罐直径为12米,高10米,壁厚6毫米,容积为1130立方米,事故后罐存油往地下油坑放了部分重油,约112吨,往煤场空地回收20.4吨。

  (三)事故调查

  火灾事故后,当地公安局消防支队极为重视,支队防火处副处长李××等同志来现场实地调查。成立了火灾事故调查小组,在事故调查的组的领导下,设火灾调查组、火灾核损组、工作联络组,三个专业组进行了紧张而有序的工作。随后,调查组长、支队防火处副处长李××主持了事故调查分析会,集中分析了事故原因及火灾损失情况。

  (四)原因分析

  1995年8月9日,该厂进杂油307吨至2号重油罐,脱水后,向1号罐送油120吨。事故前油位1.63米,油温64℃。由于2号重油罐内存油有相当部分的轻质油成份,油位较低,罐体空间部分较大,轻质油挥发份解的可燃气体达到了爆炸的浓度。经反复分析,排除了外界影响,比较一致意见是:当日上午10时10分启动污油泵,将地下油坑的油抽至2号重油罐从上至下落差较大,在2号重油罐内引起较大扰动,使罐内油漂(用铁皮制成)在油中摆动或滚动,产生静电。油漂结集了静电荷,在一个偶然机会与罐内壁或其它部件(如:进油管、污油管等)相碰撞而产生火花。这个火花就是引起第一声闷爆的火源。第二声较大的闷爆,是由于该罐防爆门打破后,大量空气进入罐内而引起。

  (五)事故经济损失

  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经调查核实,损失值由三部分组成,(1)损失重油5吨,每吨重油775.775元,折人民币3879元;(2)排入煤场空地20.4吨,按70%回收,损失6.12吨,折人民币4748元;(3)罐体损坏,按1989年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89)公发26号文为核算依据,计算损失值为21340元。则火灾事故共计损失为29967元。

  (六)事故性质

  调查组认为,油罐设计不完善,未考虑漂防静电的安全措施,在19年的运行中,也未发现这一设计遗留的隐患。此次事故定性为:一般火灾事故

  (七)预防措施:

  (1)从设备上、管理上举一反三,全面地、全员地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安全生产。

  (2)在更换#2油罐时,结合刚下发的部颁《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制定安装安全措施,并认真落实。

  (3)安装油罐时按照部颁消防规程的要求,凡遇油系统相连的工作执行动火工作票。

  (4)安监科抓紧时间按照部颁消防规程动火工作票的格式,复制临时动火工作票,以便安装工作时使用,正式票复制待后办理。

  (5)加强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结合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刚下发的部颁规程,制定完善部门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6)消防规程已下发,今后凡在禁火区及规程规定的禁火设备及系统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方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