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把土地交易置于阳光下

  首先,这项制度是将土地资源的配置完全市场化。以前印江县单位、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政府行政审批的方式取得,价格也是地方政府确定的“一口价”,由于这个价格不是通过公开的竞价方式取得,显然不能反映市场对土地需求的真实状况。从多年执行的情况来看,总体价格偏低,价格背离价值。通过公开拍卖,使土地价值得以回归。

  其次,以前人们多把土地看作不可再生的资源,很少把它作为资产看待,但实际上,土地不仅是资源,还是资产,而且是政府最大的一笔资产。通过公开拍卖,使土地资产的价值得以充分显现。如印江自治县通过拍卖土地所得的3000多万元钱用于城市改造,比原先预想的要高出1/3左右。

  其三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交给市场、用市场法则配置土地资源,政府从这一领域退出,管好它应该管的,无疑这是政府行为的一次理性回归。

  其四是通过土地交易的阳光操作,为彻底遏制腐败提供了制度保证。因为土地拍卖的内容与程序全部暴露在阳光下,无后门可走,无关系可拉,无暗箱可供操作,不管是官是民,要取得土地使用权都得参与公开竞拍。因为阳光操作,使送礼行贿变得不必要;再由于公开拍卖使土地价值充分显现,没有为腐败预留空间,所以那么多年来印江没有发生过一起涉及土地的违法、犯罪案件。同时印江县委、县政府和国土局领导的家中没有出现一个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登门的送礼者,和其他地方的官员家中的喧嚣相比,他们多了几分清贫和清静。不但遏制了腐败,而且连腐败的诱惑也消除了。

  如何管好国有资产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印江自治县的作法就是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的精神对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拍卖,以制度管好土地,在实现了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的同时又遏制了腐败,可见健全制度、把国家对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比其它任何措施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