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贾汪区贾汪镇“7.22”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2001年7月22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岗子村五副井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9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8.22万元。
(一)矿井概况
岗子村五副井于2000年2月投入生产,生产能力3万吨/年,实际年产量约4万吨。现有职工350人左右。属低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46%。
(二)事故简要经过及抢救过程
7月22日8时许,该矿早班工人入井与夜班工人交接班,夜班工人陆续升井,早班工人进行正常作业。当时井下共有105人作业。9时10分左右,刚走出罐笼几步的一名工人听见了爆炸声并看到井筒冒浓烟。此时矿长庄金才正在离井口不远处验收木材,当他意识到发生事故后,向当地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徐州矿务集团公司救护大队和权台矿中队于11时20分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抢救。经过历时5个昼夜的抢险,共找到88名遇难者。至今尚有4人下落不明,经分析认定已在井下遇难。
(三)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1、爆源点分析:根据事故现场勘察分析,认定这起事故发生在1701回采工作面。
2、事故类别的分析认定
根据现场勘察、样品检验和技术分析,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从现场的破坏状况看,爆炸的威力很大。在巷道支架上发现有明显的煤尘爆炸结焦物,调查组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安全技术及工程实验室对井下结焦物的样品进行化验,化验结果证实煤尘参与了爆炸。
2)该矿煤种为气肥煤,煤尘的爆炸指数为46%,具有很强的爆炸危险性。
3、事故的直接原因
综上所述,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该矿采用独眼井开采,主扇未开,井下采掘工作面处于微风甚至无风状态,造成工作面瓦斯积聚;不按规定洒水防尘,工作面和巷道煤尘很大,煤尘又具有很强的爆炸性;违章放炮产生的火源引起瓦斯爆炸,煤尘参与爆炸。
4、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这次事故共查处相关责任人46人,其中:死亡和自杀免于起诉2人,已逮捕8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5人,留党察看二年1人,开除党籍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双撤2人,行政撤职14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记大过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