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有:
1、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由取得证书的用票员填开,其他人员填写一律无效。
2、填开时必须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下列要求:
(1)填写的字迹清楚;
(2)不得有涂改;
(3)填写项目齐全;
(4)票物一致,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填写正确无误;
(6)全联一次填写,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相符;
(7)发票联与抵扣联上应加盖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8)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填开专用发票;
(9)不得使用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开使用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的专用发票;
(12)专用发票的“金额”和“税额”(小写)栏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前用“⑧”封顶。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1、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是不用纳税的,季度不超过9万元也是不纳税的,只要是不缴纳增值税就不需要缴纳城建税和附加税。
2、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免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
3、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