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一、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1、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不得解除;
(2)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解除;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老职工不得解除。
(4)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步地解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内容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