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刑事责任
一、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刑事责任
1、行为人生产并销售劣药,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一般追究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应追究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销售伪劣药品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