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铣床安全检查

  ?1。设备检查

  ???1.1机床应设局部照明。机床上的照明灯应采用26V安全电压供电。照明变压器应有接地(零)保护。

  ???1.2飞轮应在主轴上定位准确,安装牢靠,以免主轴转动不稳,铣切时产生振动和冲击。

  ???1.3转盘和手柄应操纵灵活,档位分明,不得因机床振动而脱位。

  ???1.4进给变速箱内设置的滚珠式安全离合器应起走刀过载保护作用,即当进给力过大时,停止自动进给。

  ???1.5进给箱内设置的磨擦离合器应能起过载保护作用,即当快速传动过载时,摩擦片打滑,快速移动停止。

  ???1.6工作台纵向、横向及垂直方向的进给运动应互锁,应保证三个方向进给运动的传动离合器不可能同时接通。

  ???1.7工作台快速移动与一般自动进给运动应互锁,两者不得同时接通。

  ???1.8电气—机械互锁性能不好,导致手柄不能互锁或操纵失灵时严禁使用机床。

  ???1.9进给箱内设置的安全互锁机构在操纵工作台进行自动进给或快速移动时,应起安全互锁作用。

  ???1.10工作台纵向移动手轮处,应设置安全保护结构或采用手轮能方便取下的结构。

  ???1.11工作台各层上设置的锁紧装置应完好。

  ???1.12工作台纵向移动、床鞍横向移动和升降台垂直移动三个方向均应设限位装置。

  ???1.13机床上防护罩和自制挂轮防护罩应齐全、完好。

  ???1.14应备有切屑及冷却液防护装置。

  ???1.15应备有适用的挂轮防护罩,以便铣削螺旋面时防止因挂轮外露而引起伤害。

  ???1.16应设置木质脚踏板。

  ???1.17应备有清理切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