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1、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需要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规定处罚。

  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其次是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最后是不移交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是指在国家公安、工商、税务、海关、检疫等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公务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故意不移交,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