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的要件有哪些
1、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的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在战时,且为国家的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而仍故意拒绝或逃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六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战时逃避征召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所以“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最主要的标准。此外,还应注意战时与平时的界限,若是平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2、区分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根据兵役法规定,犯本罪应比照逃离部队罪追究刑事责任,二者在客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完全相同;
3、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只能是预备役人员,即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人员;后者是军人;
4、客观要件也不相同。前者表现为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的行为;而后者表现为逃离部队的行为,不分战时和平时,但战时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