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如何处罚

  一、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如何处罚

  1、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立案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4、本条和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