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逃费是否属于破坏交通设施罪

  一、逃费是否属于破坏交通设施罪

  1、逃费一般不属于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实施了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等交通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怎么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