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有人再追究重婚刑事责任吗

  一、离婚后有人再追究重婚刑事责任吗

  离婚后是可以追究重婚的刑事责任的,我国法律上对于重婚的犯罪事实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重婚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责任,是需要进行司法判决处理的,并不是离婚就可以躲避司法判决的结果的。

  《刑法》第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重婚罪怎么构成的

  重婚罪是由以下几个要件构成的: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