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一、高利转贷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1、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所谓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主要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也包括若干投资主体合资设立的股份制银行。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高利转贷罪无罪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应当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即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才构成犯罪。
因而只要行为人违法所得数额低于十万且未在两年内未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就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