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泰兴遏制建筑领域违法行为

  为巩固招标成果,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确保政府投资工程质量上得去、工程进度快,自去年以来,江苏泰兴市将发包的430个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列入监管范围,敦促工程建设各方诚信履约。在日前召开的泰州市建设工程标后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该做法得到充分肯定。

  针对当前国内大部分工程招投标过后缺乏相关部门监管,极易造成标后管理“真空”,工程项目多次被违法转包、分包、挂靠,使中标后的一些建设工程不但不能按期完成,而且工程质量上不去、施工没保障这一情况,去年7月,该市出台了《泰兴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建设单位、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标后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中标单位进场时,建设单位应当认真核查,把好标后监管第一关。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身份与投标时承诺不一致,出现非中标单位进场,建设单位将不得准予开工,不得支付工程款,并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同时规定,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任务完成超过90%,经发包人同意,该项目负责人才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一年来,泰兴市始终把标后管理工作作为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力抓手,把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作为工作重点,如果出现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除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黑名单”,并在“泰兴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公示。不良行为公示期间,该单位不得在泰兴市范围内承揽工程。

  由于该市着力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标前、标中、标后的全程监督,全力打造招投标领域“阳光作业链”,至今年10月底,泰兴市共发包430个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价34.6亿元,其中:监管招标发包项目153个,中标价37.38亿元;竞价、抽签发包54个,发包价8222万元;直接发包223个,发包价5.42亿元。所有工程项目全部列入了监管,建设各方主体都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实施过程管理,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项目建设呈现出开工率高、资金到位足、工程进度快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