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著作权登记证书有什么效力

  1、著作权登记证书能帮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著作权的归属,避免日后因著作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如允许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的,若约定不清,就容易引起著作权纠纷,著作权登记就如同作品有了身份证,可在相当程度上避免或减少纠纷发生。

  2、著作权登记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当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给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提供了便利,但也给行使权力和维护权利时带来了举证困难的苦恼。若进行了登记,由登记机构对著作权归属进行审查,对有关事项详细记录,则大大提高证据效力。

  3、在授权时,登记的内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作品价值的实现在于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作品。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也会对授权人身份和权利来源进行审核或要求提供证明,若能提供登记证书,则能有助于消除顾虑促成作品的顺利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由此可见,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是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毫无疑问适用于1991年6月1日以后创作完成的作品。但对于在1991年6月1日以前创作完成的作品,是否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第59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前述规定表明:

  第一,《著作权法》不仅保护其生效后创作的作品,也保护它们生效前创作的作品,只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尚未超过保护期,在《著作权法》生效后,都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法具有一定的追溯力。

  第二,在《著作权法》生效前实施的著作权侵权和违约行为,当事人产生纠纷的,只能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只有在著作权法生效以后发生的著作权纠纷才能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即著作权法不具有完全的追溯力。

  《著作权法》在2001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涉及实体性规定的重要修改就包括作品的种类、权利的内容、保护期、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范围和条件等等,并增加了临时措施、证据保全、举证责任倒置等有利于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程序性规定。

  (一)著作权

  著作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著作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著作权登记不是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但是著作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计算机软件,可由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其他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可由省著作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在某些国家,作品如未登记,将产生一些不利后果。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办理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