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文字作品著作权产生的时间为

  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登记,其著作权均自创作完成之日产生。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准备登记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并附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1991年5月24日)发表的。

  2、软件著作权人申请登记时,应先到省版权局购买规定填写的各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

  3、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原件鉴别材料。

  4、按规定交纳登记费。

  5、初审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收到申请人的全部表格材料之日起计算。

  6、初审是著作权方面的审查,而不是软件登记的实质审核。

  需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软件著作权申请各栏填写和提交其他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申请者栏:

  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二)代理者栏:

  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三)软件名称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申请原著作权登记时的软件全称。

  (四)登记号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由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号。提交登记证书或复印件。

  (五)变更补充事项:

  填写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事项,并提交相应材料。变更或补充的事项一般只限于软件名称。涉及著作权归属事项的变化需办理其他申请。

  (六)申请人保证声明栏: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