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改革的失败点
。建筑企业内部的经营承包责任制
过去的建筑企业基本上是国营或集体企业,由于管理差,于是就出现了项目经理经营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的出现,改善了一些建筑企业的经营状况,但引起了一个更大的行业问题,就是建筑转包和挂靠,甚至出现了专业的卖经营许可招牌的建筑企业。
2、劳务分包制度
所谓劳务分包制度就是建筑企业在施工项目时可以把施工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或者说是贩卖劳动力的公司)。这种模式导致工人技术水平、熟练成度的普遍下降。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普遍的拖欠劳工工资、工人劳动收益和保障得不到保护的状况。尽管这几年通过劳动监督和把建设单位拖入到劳动收益保障中来,有所缓解,但问题仍普遍。
3、工程质量的监理制度
工程质量的监理制度。从法律上讲监理是建设单位委托,它代表建设单位来从事工程监督。目前除了官方相信监理能起到合同规定的责任外,其他的建设单位基本上没有相信的。监理成了一个行业的笑料,同时监理的存在加大的建设成本与建筑质量及投资风险。
4、官方监督职责的社会转移
过去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了代表公众利益监督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职责,与此同时行政管理部门也取得了一份收入。随着建筑产品的质量、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官方机构成了众矢之的,于是想着法子把这一责任向社会转移,在转移的同时还紧紧抓住权利不放,收费照收而且维持不变。结果造成了不监督只收费,收红包走过场的建设监督现状。
5、从业资格的泛化
建筑业的企业从业资格、个人的从业资格的要求内容越来越多,限制了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卖证只收钱的虚设的做从业资格门槛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