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2月1日施行
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沈晓苏表示,上海将完善玻璃幕墙建筑楼宇信息管理,实现“一楼一档”,并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沈晓苏说,针对近年来上海发生多起已建建筑尤其是高层建筑上的幕墙玻璃自爆坠落事件,上海市政府正式颁布了《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建设交通委将会同发展改革、规划、环保、房管等部门,按照“源头总量控制、加强建设过程管理、落实业主安全使用责任”的原则,贯彻实施好《管理办法》。
开展宣传贯彻活动
市建设交通委将会同发展改革、规划、环保、房管、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宣传,分层次集中开展各类专题培训,使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物业管理等单位充分了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将通过媒体、微博、印发宣传材料等手段,让建筑玻璃幕墙相关责任人尤其是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业主,知晓各自在幕墙建设和安全使用维护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并争取社会、媒体、市民群众的监督。
出台配套工程技术规范
为规范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和材料选用,强化技术管理要求,自去年起市建设交通委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现行本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修订,内容包括幕墙玻璃材质、构造、面积等的规定。现已抓紧报批,预计上半年颁布实施,并结合职业教育培训对新修订的工程技术规范开展相关人员培训。
制定配套管理办法
一是制定出台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后,凡是新建建筑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单位须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规定缴存维修资金;既有建筑采用玻璃幕墙的,其业主须在五年内一次性或分批缴存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将专项用于玻璃幕墙的检查、鉴定、维修。这一办法将在上半年出台。
二是制定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细化《管理办法》中有关玻璃幕墙安全使用维护相关条款的规定要求,加强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管,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玻璃幕墙建筑的施工质量及保修责任,业主或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安全性鉴定等管理责任。
完善信息管理系统
为了更好地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加强对玻璃幕墙建筑的管理,市建设交通委正在进一步完善本市玻璃幕墙建筑楼宇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一楼一档”、从建设到使用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实现三项基本功能:一是建立本市玻璃幕墙建筑档案信息库,包括建筑物基本信息、玻璃幕墙基本信息、相关单位信息等;二是记录建筑物竣工投入使用后,玻璃幕墙检查、检测、维修、改建等情况;三是自动标注提示按规定应实施维护、检测的玻璃幕墙建筑。今年上半年将全面投入使用。
加强监管和严格执法
市建设交通委将协同发展改革、规划、环保、房管等职能部门,认真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相关书面告知和玻璃幕墙建筑立项、规划、建设、使用阶段的监管与服务工作。在玻璃幕墙建设阶段,将重点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从业队伍资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落实、《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落实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玻璃幕墙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施工图审查等各方行为,确保玻璃幕墙工程的安全与质量。对违反规定、逾期不整改或拒绝整改的责任人,将依法予以处罚。
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在去年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按照既定计划,今年3月底之前,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将组织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及相关业内专家,组成10个巡查组对区县既有玻璃幕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巡查,重点督查各区县自查情况、发现隐患整改情况。此外还将编制上海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整治工作专题材料,介绍有关幕墙玻璃安全隐患识别方法和整治技术要点。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幕墙玻璃自爆率的国际标准为千分之一,而由于本市玻璃幕墙建筑众多,即使是万分之一的自爆率也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巡查,尤其是在炎热气候幕墙玻璃易爆的季节,及时发布提示信息,培育专业队伍加强巡查服务;另一方面要建立玻璃幕墙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市区两级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关制度,力求以最快时间掌握信息、以最快速度应急处置。(记者周峰刘歆王铭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