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制度》实施
日前,大庆出台《大庆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制度》,凡是想在大庆继续揽活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必须通过资格审查。今年6月10日起,未取得大庆市建筑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不予录入企业从业信息,不得在大庆建筑市场承揽工程。
截至目前,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的本地、外埠企业超过600家。为了营造一个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我市开始对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取得建筑市场准入资格、完成从业信息录入后,可以进入大庆建筑市场从事招投标交易活动。
即日起,凡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的,具备较强的施工(监理)组织能力等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准入证”。外埠企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我市设立分公司,以保证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稳定的管理人员。
市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提醒在庆的施工、监理企业,须立即按规定进行市场准入资格审查。到6月10日后,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企业,不得进入大庆建筑市场从事招投标及其他业务。
“准入证”并非企业终身享有。据市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将于每年1月1日-3月10日进行建筑市场准入资格复验,复验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上年度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企业资质证件及人员执业证书有效性及是否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复验合格的可继续在大庆建筑市场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同时,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清出大庆市场:与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企业之间相互串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企业名义承接业务或挂靠其他施工企业承接业务;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接业务;发生较大(含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拒不整改支付;发生性质恶劣的群体上访事件;其他严重违反建筑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工程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清出大庆市场:超越本企业资质承接监理业务的;与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监理的工程发生相应等级的质量、安全事故;其他严重违反建筑管理法律、法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