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残疾鉴定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中残疾鉴定费一般由鉴定人先垫付,由责任方最后承担,或者由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致残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有:
1、民事起诉状及副本一份;
2、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如果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要出具住院治疗的医疗收款凭证和病历诊断证明,以及财产损失的证据材料;
4、原告身份证件。
交通事故纠纷起诉的程序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做好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和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