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的各种问题解答

  1、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如果拆迁户对补偿不满意的,此时应当及时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记住,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起,否则过期再提起无效,行政复议是60日,行政诉讼是6个月,

  (2)大部分拆迁户对补偿不满意的,并不是及时提起相关程序,而是选择徒劳的信访,白白耽误了维权有效期,得不偿失。

  2、违法征收怎么办。如果碰到违法用地的,被征收人首先到所在地政府官网查看是否有相关公告文件,也可以通过律师指导或者自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