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区分法律问题的行政性与自治性

  即便是在外资立法与《公司法》等商事主体法得到明确区分与界定的立法趋势下,立法转型过程中,外商投资企业仍然面临法律适用的选择。

  毫无疑问,立法的转型和改良将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适用提供良好的制度平台,但外资立法转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基于问题的复杂性,仍然需要采用比较合理的方法选择适用法律。

  仍以隐名投资问题为例,对于内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纯粹的公司自治问题,自然应当适用强调主体自治的《公司法》;对于外资商事主体来说,这是个行政性问题,涉及国家外资政策,已经超出了公司自治的范畴。所以,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适用根本在于对其所面临法律问题的行政性和自治性进行甄别,行政性问题涉及国家政策,适用外资法,纯粹自治问题适用《公司法》等商事主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