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竞拍来的水淹车开不了,买主要求解除拍卖合同

  花34.8万元拍下余姚洪灾时被水淹过的宝马轿车,因轿车缺失8个部件影响到安全使用,台州一汽车服务公司将北京某机动车拍卖公司告上市人民法院。近日,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2013年11月,台州一汽车服务公司参加了余姚洪灾时水淹车的竞拍,拍卖方为北京某机动车拍卖公司,拍卖地点在慈溪。经过几轮竞价,他们以34.8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得一辆宝马轿车。

  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后,拍卖公司工作人员领着汽车服务公司代理人彭某去查看车辆情况。彭某打开车门查验,结果发现成交车辆的CIC(CD)系统、高级仪表、收音机数字模块、电视模块、气囊模块、扭力分配模块、座椅模块等8个部件缺失,直接影响汽车的安全使用。

  拍卖公司让彭某到4S店委托寻找缺失部件。但彭某等人寻找无果,多次与机动车拍卖公司协商解决部件缺失问题,也无法得到解决。2014年1月,汽车服务公司将拍卖方告上法庭。

  汽车服务公司认为拍卖公司隐瞒该宝马车8个原件缺失的行为构成先行违约,违反了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造成本案拍卖合同完全无法履行,被告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本案拍卖合同,退还保证金5万元。

  在法院审理的同时,原告和被告双方也在积极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汽车服务公司撤诉,拍卖公司撤销了拍卖结果,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