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给院长发短信护士想quot;诈quot;50万一审判3年半

  大连某医院年轻女护士小冰多次向自己医院的院长发送短信,以掌握了院长有生活作风问题等证据为由向院长勒索50万元,最终得到2万元。案发后,小冰被警方抓获。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小冰有期徒刑三年半,小冰不服,提起上诉,日前大连市中院维持了原判决。

  今年29岁的小冰在某医院工作已多年,今年5月18日开始,她多次向院长发送手机短信,以手中掌握了院长个人生活作风问题的证据以及对其儿子不利等事由进行要挟,并向院长勒索50万元。

  后来两人多次进行短信协商,小冰最终同意院长出8万元以交换她手里的两张光盘。今年6月1日15时许,小冰短信告知院长,让其把8万元放到医院二楼一办公室内,然后她将光盘给院长。当日16时许,院长将装钱的牛皮纸口袋放入小冰指定的地点。不过心有不甘的院长在口袋里只装了总计2万元。小冰随即将该牛皮纸口袋取走。院长也将小冰留下的两张光盘取走,但他播放后发现两张光盘只是普通歌曲的光盘。接到报案后,警方将小冰人赃并获。经过讯问,小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8月,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小冰有期徒刑三年半。小冰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理由是她犯罪未遂,且是形式上的犯罪,实质是冤枉的。

  市中院二审认为,小冰采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关于侦查人员对她进行诱供以及她实质是冤枉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故驳回小冰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原判。(首席记者纪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