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没有回扣怎么判刑
医生拿回扣,将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的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甚至构成犯罪。根据《医药行业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若干规定》医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送钱、送物、提供旅游、为其报销费用等各种贿赂手段诱使对方购买医药商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给对方折扣,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的单位和个人也必须如实入帐。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当然,这里判刑的条件,是为了不正当利益,如果仅仅是为了医生能够认真、负责的为自己或者自己朋友医治,则不会构成此罪。但是,该医生只要收取,就会受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