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福建大田均溪医院院长借专科门诊发财

  日前,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该县均溪医院院长张裕治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03年7月,大田县均溪医院与上海依申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该院开设胃肠、肝病等专科,合作期间的药房、药库、收费、财务等由均溪医院统一管理,并对合作方的处方、票据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在此期间,张裕治利用担任该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管理专科门诊过程中,非法收受专科负责人占耀锋、游国德、曾金耀等人的贿赂款合计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