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对欠薪过百万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并公布
记者16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我省将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和公布制度。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及领导批办、督办的违法案件;已经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案件;国家、省级新闻媒体曝光或网络媒体反映造成重大影响的违法案件;拖欠工资涉及职工100人以上或拖欠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案件,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为需要督办查处的其它违法案件。
挂牌督办和公布按照挂牌、承办、督办、报告、撤牌、公布等6个步骤进行。符合条件的案件,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行挂牌督办后,向有关承办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按照督办通知书要求,制定具体的承办方案,明确承办人员,认真组织查处,充分调查取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查处工作。对因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欠薪逃匿等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挂牌督办案件,督办机构可以提出公布建议,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通过省级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