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列是多少

  缴纳比例。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顶。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积金缴存额为职工与企业各交工资总额的7%,如果有补充公积金,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两项相加,单向缴存的最高额度为15%。如果12%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税,那么超过的3%部分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关于做好企业单位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如下:

  (一)2018年1月1日起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各5%-12%的比例范围内确定;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三年(截至7月)的单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各8%-12%的比例范围内确定;

  中央、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批准放宽到15%的单位可暂保留各15%的缴存比例。

  (二)度经营亏损,或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缓缴养老或失业保险金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

  (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同一单位所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一致。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实用效率:放宽提取、加大贷款、改进服务、强化监管。解决缴存用户使用不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的问题。二、直系亲属提取:新政规定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寓性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可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需经所有权人同意)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已付房款(含地下室、储藏室购置费用和每平方米1000元以内的房屋装修费用)。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贷款年限放宽、额度提高: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仅需20%。而借款人还款能力核定标准,由本人及配偶工资总收入的50%,扩大和提高到包含其父母、子女的月工资总收入的60%。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原来退休后5年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并一定程度提高了公积金的实际可贷款额度。四、缴存职工单位审核取消:不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