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年行政处罚流程

  行政处罚流程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紧急听证程序

  一、简易程序

  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有法定依据3、符合法定种类和幅度:对个人处50元以下,对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

  具体步骤:1、表明身份2、说明理由3、制作处罚决定书4、当初交付当事人5、报所属机关备案,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二、一般程序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行政处罚一律适用一般程序。

  具体步骤:

  (一)立案:行政主题对控告、检举以及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决定予以查处。

  (二)调查取证:1、行政主体应客观、全面、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2、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3、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三)拟定处罚决定: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将调查结果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拟定有关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四)制作处罚决定书。

  (五)送达: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紧急听证程序

  紧急状态之下,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及效率的考虑,行政机关在作出正常状态下应举行听证的三类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之前,是否可以不经相应的听证程序就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法律预先规定,授权行政机关根据紧急状态的程度并遵循比例原则予以确定,在强调保障公共目的实现的同时,应兼顾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处于高度紧急状态中的地区,行政权力作为紧急权力的主要承担者其表现形式应为行政强制;而处于低度紧急状态中的地区,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应遵循行政程序,在涉及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时,必须进行听证。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流程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紧急听证程序,以上就是有关2018年行政处罚流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