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罚款行政处罚会留案底吗

  行政处罚不属案底。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消防法》所设定的行政处罚有七种,具体如下:

  (一)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二)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是十五日内交罚款,有法定情形可以当场交罚款的可以当场交纳。法律明确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交纳有困难的;事后难以执行的等,可以当场收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