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免除行政处罚的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由局长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免予行政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3、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4、有立功表现的;

  5、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在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内自由裁量的标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造成一定后果的;

  2、多次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3、六个月内因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被处罚过的;

  4、教唆、胁迫、诱骗他人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的。

  没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免予行政处罚没有案底。案底是属于犯罪记录,只要不是被法院判刑,就是没有案底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不是案底,不会有记录,不会消除。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在公安机关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档案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因为按照规定,这些资料要存档备查。不过,也不要担心,这不是犯罪记录,不会影响今后生活的,只有你再次违法犯罪时,司法机关才会调取这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