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吊销是行政处罚吗

  吊销营业执照就是属于行政处罚。企业在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之后就会依法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从而办理工商注销的登记;在营业执照被进行吊销了之后,一般是不能再进行申请办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修订)》

  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