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处罚未申请听证还能行政复议吗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因而受到行政处罚即便没有申请听证,如果要申请行政复议也是不受影响的。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

  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以下处理:①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受理。②复议申请符合其他法定条件,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③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和相应的处理方式,而不能简单地一退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