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抵押权人是怎样的

  抵押权人是指取得抵押物抵押权的人,抵押权人一般是债权人,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抵押物一般会转移到抵押权人手上。

  依据规定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抵押权人不可以扣车。抵押权人不得私自行使抵押权。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法律仅允许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就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债权人的优先受偿,并不允许抵押权人有权直接扣押抵押财产。

  其次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相关可以直接扣车的条款,法律也是不允许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最后抵押权属于物权,因此抵押权人也享有《民法典》物权编所规定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物权请求权,但是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财产,故此,原则上其不得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抵押权人可以设立两人。例如房产抵押,需要注意一点,被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标的价值。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