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关预付款业务(PTA)的规定和操作规程

  PTA即“预付票款通知”,是指一城市的人通过电传、商业电报或信件,要求向另一城市的另一人填开预付款运输的通知。说明白一点就是我在这付款,你不花钱从那边取票。而预付票款通知可以看作是电汇的现金。当然,这是一种信用制度,是通过旅费证、多用途票证等来进行承运人和异地其办事处或异地代理人之间的结算。

  首先,由当地承运人填写旅费证或多用途票证,并保留乘兑联,将预付款通知发至异地售票处,且应保证收取了与使用票价等值的金额,旅客在此售票处取得客票。

  而代理人在办理此项业务是必须与承运人的当地办事处联系,不得将PTA转给旅客或售票处。

  1、国内付款,国外取票:

  需提前三天办理,票价同一般客票,参照各航线具体规定。旅客携带乘机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其联系方式,到柜台填申请表、付费。

  业务收费:国际客票一份300元,国内客票一份50元。

  2、国外付款,国内取票:

  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售票处取票。若要机场取票,须事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