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查女性身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非法搜查女性身体,是指具有搜查权的机关未办理法定手续,未经法定程序,或没有搜查权的机关、人员对女性身体进行搜查、检查的行为。在我国,拥有搜查权的机关只有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搜查。而且,搜查女性身体必须由女工作人员进行,这是为了对女性权益的特殊保护。
现实生活中,由于有些人法制观念淡漠,出现了一些非法搜查女性身体的情况,例如,超市中保安人员怀疑女性盗窃商品,而对女性身体进行搜查等等都属于非法搜查,侵犯了妇女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了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对非法搜查女性身体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