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海关不征收滞报金的情况有哪些?

  导读:滞报金是由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法定期限向海关报关而产生的一种费用,不是罚款。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应当向海关申报。那么,是否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是不须缴纳滞报金的呢?海关不征收滞报金的情况有哪些?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下列情况下,海关不征收滞报金:

  1、收货人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被依法变卖处理,余款按《海关法》第三十条规定上缴国库的;

  2、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期限内,根据《海关法》有关规定向海关提供担保,并在担保期限内办理有关进口手续的;

  3、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因删单重报所产生滞报的;

  4、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

  5、进口货物应征收滞报金金额不满人民币50元的。

  知识拓展:

  如何缴纳滞报金?

  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时,应向收货人签发滞报金缴款通知书或滞报金缴款凭证,收货人持滞报金缴款凭证到海关指定的部门或指定的银行办理缴款手续。进口货物收货人交纳滞报金后,应将盖有“收讫”章的滞报金缴款凭证交给现场海关,现场海关凭予核注。

  海关对滞报金减免申请有没有时限要求?

  申请人应在收到海关滞报金缴款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交滞报金减免的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

  申请减免滞报金需要哪些手续?

  由进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实际收货人按同一合同、同一地报关进口的一批滞报货物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可减免滞报金。

  滞报金在减免审批期间收货人需先行提货如何处理?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请减免滞报金期间因故需先行提取货物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可向海关交纳滞报金的等额保证金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