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首先要明确的是,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是并非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的加害行为,而是自然人所饲养的动物对自然人的加害行为。饲养的动物并无种类之分,包括人们通常饲养的家禽家畜,也包括出于猎奇或个人爱好等原因饲养的野禽野兽。只要是在人的控制下,主要依靠人为供给食物生存的动物,都应该属于饲养的动物的范畴。
2、须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致伤、致残或致死;财产损害是指动物致害行为引起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动物致害行为侵害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对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赔偿可以适用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
3、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动物致害行为可能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唯一原因,也可能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多个原因之一。对于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是否成立的问题,可依相当因果关系说的标准加以判断。相当因果关系认为,某种原因在特定情形发生某种结果,还不能断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在一般情形中,依照当时当地的社会观念,普遍认为也能发生同样结果的,才能认定有因果关系。由损害看行为,可以确信是它造成的,那么该行为即是相当原因。
4、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
对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法律赋于他们有严格管理动物的义务。凡是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即推定其疏于管理,表明他们对动物致害行为主观上有过错。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侵权行为,是指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
它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其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种间接侵权引发的直接责任,其加害行为是人的行为与动物的行为的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