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按照企业对职工的工资所欠的比例来进行一个支付,当然如果企业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的金额需要根据他平均的工资为基本的基数,6个月以上的话,是按照一年计算。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特征有: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存在多数债权人
3、债权人公平受偿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是: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